您好,欢迎进入www.365355.com网!

网站导航 |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

城市交通

当前位置:首页 > 政民互动 > 在线问政 > 面向企业 > 城市交通

辖区内水路运输企业经营许可(船舶营业运输证)
www.365355.com 发布时间:2015-04-03 11:57:00 来源: 作者:
事项依据 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第237号令)第八、十三条 
    《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(交水发[1998]107号)第十四条
   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服务企业管理规定》(交通部令1998第6号)第五、八、九、十、十一条

办理对象及范围  

办理条件

申办材料  
1、可行性研究报告; 
    2、资金信用证明;
    3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复印件;
    4、企业章程、组织机构设置、管理人员配备、企业基本管理制度;
    5、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、学历、培训证书、从业资格证书、劳动合同(意向协议)及其复印件;
    6、新增船舶运力资金来源;
    7、办公场所证明;
    8、《水路运输企业(船舶)开业申请书》;
    9、《船舶检验证书》、《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》、《船舶国籍证书》及其复印件;
    10、船长(轮机长)、大副(大管轮)等职务适任证书、劳动合同、《船舶最低安全配员》及其复印件;
    11、企业安全管理制度;
    12、企业经营资质评估报告。

办理程序
办证管理中心受理申请→运管股审核意见→分管领导意见→办证管理中心→局长签字生效→通知申请人→颁发许可证经(不予许可的给予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)

办理时限
齐资料10个工作日以内审批。
收费标准
承办机构 
赣县交通局
办理时间地点邮编周一至周五上午8:00至11:30,下午2:30至5:30。 邮编:341100 
赣县五云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

赣ICP备10007013号

赣公网安备 36072102000001号

技术支持:红浩网络

地址:江西省赣州市赣县五云 投诉举报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